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41号令)和河南省教育厅相关管理规定,结合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和转专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,对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进行了审核。本着“以生为本”的教育教学理念,充分尊重学生个人志向和学习兴趣,经研究决定,同意李梅怡等9名本科生的转专业申请,现予以公示,名单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2021年2月27日—3月5日
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,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务处反映。(地址:图书馆A825教务处学籍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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