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量化加分
1. 举行活动
(1)组织并策划活动人员,加 1 分。
(2)参与活动人员,加 1 分。
2. 打扫卫生
(1)组织打扫实验室卫生,加 1 分。
(2)维护实验室环境,加 1 分。
(3)参与打扫实验室卫生人员,加 1 分;打扫实验室卫生成员若迟到,但仍按要求完成打扫实验室卫生任务加个人量化 0.5 分。
3. 安全大排查
(1)学院及学校布置的临时性检查、活动、迎接等,需要临时打扫卫生或加班工作的负责人,加 1 分。
(2)定期对实验室安全情况(插排、插座、灭火器、大功率电器等)进行排查,保证实验室环境的安全,加 1 分。
(3)当天参加实验室检查人员,加 1 分。
4. 紧急情况
(1)实验室设备的转移和搬动等,加 1 分。
(2)实验室电脑故障处理,加 1 分。
(3)灭火器大排查,加 1 分。
二、量化扣分
1 助理团干事
(1)开关门出现迟开、漏开、迟关、漏关等失误一次,扣个人量化 1 分。
(2)实验室卫生打扫不彻底,负责人扣 2 分,该实验室监督人扣个人量化 1 分。
(3)重大活动、任务、检查出现明显错误,扣个人量化 1 分。情节严重者扣个人量化 2 分;
(4)培训活动出现纰漏者扣除个人量化 2 分。
(5)周负责人组织打扫卫生活动出现纰漏,扣除个人量化 2 分。
(6)五次缺勤例会,扣除个人量化 2 分。
2 打扫卫生人员
(1)实验室卫生打扫成员迟到且未参与卫生打扫则不加个人量化。
(2)实验室卫生打扫成员旷勤,扣 1 分。
三、附则
1.本规定自2023年2月起试行。
2.本规定由管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解释。